残疾人权利
有残疾的人士通常会因为在工作场所及学校的社会障碍及实际性的障碍而面临贫困和孤立无援。
联邦法律及州法律要求工作场所及教育机构提供“合理的方便”以便合资格的残疾人士能够成功地从事他们的工作。
法律援助会—劳工法律中心的残障权利计划致力于提升残障人士在工作场所﹑学校以及其他机构的公民平等权利,在这些场所人们能够学到他们需要的技能以成为社区独立自主及参与工作的成员。
我们使用的工具包括:
- 法律帮助:法律援助会—劳工法律中心在法律诉讼中及行政程序中代表那些残障职工以强化他们的权利。
- 集体诉讼案:法律援助会—劳工法律中心在集体诉讼案中代表残障人士以消除在学校的建筑及其他方面的系统障碍。
- 宣导维权:法律援助会—劳工法律中心撰写 ⟪上诉答辩状⟫ 及 ⟪法庭之友意见书⟫ ,并进行维权宣导以强化并扩大对残障人士的保护。
- 工具:法律援助会—劳工法律中心提供自我帮助工具及技术协助,比如项页及自助资料,并且就工作场所应提供的合理的方便条件及医疗隐私的权利为员工及雇主提供教育。
- 合作:法律援助会—劳工法律中心与多类维权人士及许多社区合作去识别并加强以下人士的共同利益:残障人士、 女同性恋、 男同性恋、 双性恋、 以及变性人、 女性、 有色族裔人士、 移民、 语言少数族裔、 体力劳动者、 以及有照料小孩责任的工作人员。
帮助有“隐性”残疾的人士
成百万的美国人身上有“隐性”残疾,包括精神紊乱﹑癌症﹑糖尿病﹑癫痫﹑及其他的健康问题。 这些隐性的健康问题会对找工作或从事工作造成障碍。 那些将自己的残障状况透露出来的人可能会面临拒绝或误解。
联邦及州法律还要求在工作场所“提供合理的方便”以使得那些符合资格的有此类残疾的个人能够成功地从事他们的工作。
法律援助会—劳工法律中心通过对雇主进行教育及促进在工作场所平等及合理的方便条件来保护有“隐性”健康问题人们的权利。
教育机会计划
公立学校及大学在很大程度上未能为有严重残疾的儿童及青年人提供平等的机会。可想而知有残疾的青年成人通常缺少获得技能工作的资历及训练。
不到百分之五十的残疾青年获得高中毕业证书。 更少的人继续上完大学或进入研究生院学习。 大约有百分之七十的那些有严重残疾的青年没有工作。
在加州,很多学校都对残疾学生有实际上的障碍。 这些学生经常会无法参加那些没有残疾的学生可以参加的活动。 贫困进一步增加了他们会被落在后面的可能性。
通过集体诉讼及其他的诉讼,教育机会计划确保那些在加州的残疾儿童及青年成人可以获得在公立学校﹑社区学校﹑以及大学的平等受教育机会以为成功的未来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