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案更新
同性恋伴侣以及加州政府雇员,在一个被告为联邦政府的诉讼案中取得关键胜利。诉讼案指称有关保险政策造成歧视,是违反宪法的。
北加州联邦法院拒绝了奥巴马政府取消这个诉讼案的要求。诉讼案的原告是同性恋的州政府雇员以及他们的伴侣,他们不能获得加州公共雇员退休系统CalPERS的公平对待。原告指称,被告所依据的联邦法律,包括保卫婚姻法Defense of Marriage Act,是违反宪法的。
法院的决定为原告继续法律诉讼清除了障碍。诉讼案指出,加州公共雇员退休系统根据联邦政府的指引,拒绝把男女同性恋的配偶和同居伴侣纳入保险计划内,违反了联邦宪法有关平等保护以及正当程序的规定。
法律援助会-劳工法律中心在2010年4月代表原告提出诉讼案。见法院裁决。
根据联邦法律,一个州可以向政府雇员以及他们的广义上的家人,包括孩子、兄弟姐妹、父母、外甥、侄子女、叔伯姑姑姨妈、岳父母、“过继”的亲戚、以及不同性别的配偶,提供“合格的”或者有税务优惠的长期护理计划。只有一种家庭成员被排除在外:雇员的同性配偶或者注册的同居伴侣。
根据联邦法律的指引,加州公共雇员退休系统成立了一个广受欢迎的长期护理计划,加入这个保险计划的有十六万五千个个人。计划允许成员把他们的父母、岳父母、兄弟姐妹、以及异性配偶也加入作为受保人,但同性伴侣却没有权利加入。
长期护理计划的内容,是当一个人因为慢性病、受伤、年老、或者认知障碍(例如阿尔茨海默症)而日常生活不便需要照顾时,为他们提供协助。联邦卫生部估计,六十五岁以上的人口中有百分之七十会需要长期护理服务。
原告希望诉讼案能够令加州公共雇员退休系统基于平等的基础,开放给那些有同性配偶或者同居伴侣的加州政府雇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