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生
我们的核心宗旨在于教育及训练对公共利益法律业务有兴趣的法学院学生。愿意勤勉、专心工作的法学院学生会发现,在法律援助会–劳工法律中心担任见习生将获益良多。
法律援助会 - 劳工法律中心 的律师终年与法学院学生一起工作。
在学见习生
法学院二年级或三年级学生可提出在学见习生申请。被指派到诉讼部的学生由一或两名律师督导,并研究或撰写目前及可能案件的内容。工作任务包括诉讼备忘录、答辩及合作讼案与声请。此外,学生也可能必须负责处理与审前事证开示程序 (证言准备、出庭及摘要记录、证人询问、对质询提出问题及响应) 及审判准备相关的工作。被指派到劳工权利中心的学生将直接面对中心客户、研究中心里的法律问题,而且可能必须编辑中心手册。所有的法律见习生均需参加每两周一次的计划会议,这对见习生所参与的团队来说非常重要。
在学见习或校外实习均配合法学院课程安排,一般而言每周需可工作 15 到 20 小时。
暑期见习
对于暑期工作,法律援助会 - 劳工法律中心 希望招募开始见习时已修完第二年法学院课程的学生。暑期法律见习生在每周举办的劳工权利中心活动中担任就业顾问,而且可能有机会直接为无法获得工资或失业保险福利的劳工辩护。来自许多公共利益组织的暑期见习生可参加 法律援助会 - 劳工法律中心 赞助的午餐研讨会,该研讨会可就各种法律主题提供精辟的见解与信息。暑期行事历包括如巨人队球赛、文学活动、户外音乐会及烤肉活动。
全职暑期见习计划为期 10 周,通常从阵亡将士纪念日的隔天开始。
我们的法律见习生可获得工作/学习金,或其它奖学金,而且还可依照其就读法学院提供的计划担任校外实习生,以修得实习学分。法律援助会 - 劳工法律中心 提供最多达 $3,200 元的全职暑期及在学计划奖学金。
申请程序
法律援助会 - 劳工法律中心 会在由法学院举办的秋季校园招募会中与旧金山湾区、洛杉矶及纽约的候选人进行访谈。我们欢迎所有感兴趣的学生递交申请表。法律援助会 - 劳工法律中心 会主动寻找多元人力,我们特别欢迎具有双语及多语能力的申请者。我们会试着将每名见习生指派到他们感兴趣的工作领域,并为他们安排具有相关经验的督导律师。法律援助会 - 劳工法律中心 非常看重法律见习生的贡献,并致力于让每名学生都收获颇丰。
若要申请,请提供下列文件:
- 详述您对 法律援助会 - 劳工法律中心 的关注领域的求职信
- 最新的履历
- 法学写作范本
- 成绩单
- 三封附上电话号码的推荐信
邮寄地址:
- The Legal Aid Society–Employment Law Center
- 180 Montgomery Street, Suite 600
- San Francisco, CA 94104
- 传真:415 593-0096
- 电子邮件:
法律援助会–劳工法律中心是秉持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我们不会因种族、肤色、宗教信仰、性别 (包括怀孕)、国籍、血统、公民身份、年龄、医学状况 (包括遗传特色)、身/心障碍、退伍状态、婚姻状态、性倾向、性别身份认同 (包括变性状态)、体重、身高、语言特色 (如口音或英语能力不佳 (基本上与工作无关者))、公民身份状态或其它任何法律禁止的原因而歧视劳工。法律援助会 - 劳工法律中心 也禁止因发现个人具有种族、肤色、宗教信仰、国籍、血统、性别、年龄、心理障碍、生理障碍、医学状况、婚姻状况或性倾向等受保障特色而加以歧视,此外更进一步禁止因个人与具有上述任一特色者或与被认为具有上述任一特色者相关而加以歧视。法律援助会 - 劳工法律中心 也会为残障申请人及员工装设合理的无障碍设施,除非此类设施会造成不必要的困难。身心障碍申请者可与行政副总裁或其代理人联络,以提出装设无障碍设施的要求。此政策适用于所有就业层面,包括招募、遴选、升迁、补偿、训练、惩戒及解雇。